男子租了一辆叉车未付费用,转手就给卖了
发布日期:2020-08-09 14:01:36
当日19时,陈某林急匆匆地跑到北辰派出所报警称:其刚刚被一名男子以租车的名义骗取了一辆叉车,损失价值68000元。
民警细问后了解到,8月4日18时许,一名青年男子来到陈某林位于玉州区宏扬路的钢铁铺,称要租用其的叉车。经商议,以3小时300元的费用租给该男子,双方还签订了《租用协议》,而该男子未付任何费用,抵押了一个身份证就将叉车开走了。
了解情况后,民警立即展开调查,很快就确定了犯罪嫌疑人。21时许,民警发现嫌疑人陈某在清宁路一带出现,于是迅速对嫌疑人实施抓捕,并在白石桥路大市场附近将陈某成功抓获。经查,陈某供认了其于8月4日18时许以“租车”的名义来到陈某林铺面,趁陈某林不注意时偷偷把叉车开走并低价转卖他人的犯罪事实。
民警乘胜追击,于23时许在玉东新区某沙场缴获涉案车辆,抓获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黄某。目前,陈某、黄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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